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虚假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出资的依据是公司章程,而公司章程是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意思的自治原则共同制定的公司以及股东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并有最低资本限额的要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其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作为一种具有独立人格的企业组织体,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而,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就像一层面纱将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即使公司财产未能全部偿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公司股东也免遭公司债权人的追索。...
新《公司法》对于诉讼费用担保程序没有规定,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应当在今后予以弥补完善。主要理由是:其一,如前所述,派生诉讼提起权赋予了股东透过公司独立的法人格而代为行使公司的诉权,已经是相当大的权利,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必须对其行使条件进行必要的限定,以防止滥用权利行为的出现。其二,国外只有美国废除了这一程序要求,但这并不一定得为我国所效仿。...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激励机制的构建将有助于代表诉讼的提起,由于我国刚刚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其相关的机制的构建尚不完善,至于激励机制如何构建还有赖于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本文仅结合美国、日本的立法经验就如何完善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激励机制提出个人见解,以期对我国的立法有所裨益。...
股东代表诉讼,也称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利益受到他人侵害,尤其是受到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侵害,而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监事会、监事怠于或者拒绝行使诉权时,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为了公司利益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保护公司权利的法律制度。...
在股东派生诉讼中,原告股东仅享有形式意义上的诉权,至于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则属于公司,即形式意义上的诉权与实质意义上的诉权是互相分离的。因此,即使原告股东在派生诉讼中胜诉,则胜诉的利益应当归于公司,而非原告股东。...
公司法规定少数股东代表公司对侵害公司利益的人提起诉讼。但是,如果允许股东无条件地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则公司将会面临大量诉讼的困扰而很难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因此,应当对股东派生诉讼的条件作出规定,防止股东滥用派生诉讼的权利。...
公司在从事商事活动中具有充分的自由,对于是否分配利润以及分配多少利润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策权范畴。为保障公司的自治权,法律并未规定股东可以越过股东会单独提起分配利润诉讼的权利。因此,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未经股东会通过,法院不能直接判决对公司盈余的分配。此时,一旦有限责任公司不做出分配盈余决议,将会导致股东盈余分配权不能实现,那么股东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保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