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我国法律、法规并未对非国有的铁路专用线的物权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作出规定,本案诉争的铁路专用线并没有进行物权登记。李王强自认为是铁路部门对专用线管理是具体行政行为,把铁路部门公布铁路专用线名称的业务行为说成是物权登记的行政行为,混淆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本案完全符合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
本案由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无书面租赁合同,则依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其法律效力是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须给承租人合理的解除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第二款“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五十八之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