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杨某的签章行为为第三人某轮胎公司和第三人另一轮胎公司依法善意取得票据权利奠定了法律基础。杨某的损失只能通过公安机关追回或通过民事起诉获得权利救济,其既不能主张返还票据,也不能主张票据权利。王某既不享有票据权利,也不承担票据义务。...
公示催告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即特别程序。...
本案原告在汇票被法院宣告无效后,已经丧失了票据权利,无权向被告行使追索权,要求两被告支付票款。原告应当依据原基础民事法律关系——买卖关系,向水泥的购买方主张权利,要求买方支付货款。...
除权判决是依据公示催告程序作出的已生效的判决,起诉要求撤销一个已生效的判决尚无法律依据,且如果撤销一个已生效的判决相当于再审,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7条,当事人不得对按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申请再审。故民诉法第二百条规定的“诉”并非撤销之诉,在法律无明确规定情况下,原告可以以侵权为由直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