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法》规定的股份禁止转让期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与他人订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在股份禁止转让期后转让股份的,并不违反原《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关于“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目前工业地产交易中,由于工业地产涉及的交易税费较高(包括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而股权转让的方式涉及的税费相对来说要低很多,因此越来越多的公司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工业地产。但是由于不专业的股权转让会产生诸多法律问题,为双方的交易埋下隐患,也是产生纠纷源泉。 ...
无论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基于名义标准的判断,还是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出于公示主义和外观主义的适用,均不得以该股权(股份)为隐名股东享有为由而对抗一般债权人的执行。...
在股权收购后,收购方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出让方支付收购款,进而获取股权、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因为收购方不是目标公司的原始股东,有理论认为收购方并不应当承担目标公司在出资设立时的相关法律责任。...
公司设立时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其所持有的股权仍可依法转让,其亦有权收取股权转让价款。股权转让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股权转让价款时,应从合同约定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方面予以判断,对真实股权转让价格作出正确的认定。...
尽管华兴公司,南发公司都出据文件证明京山公司系实际出资人,但京山公司无权依据华兴公司及南发公司的证明直接要求确认股东地位及要求变更股东。只能通过股权变更的正当程序进行变更。...
黄某虽B公司达成了股份转让协议,并参与了经营管理,但是没有实际出资,公司也没有对其转让行为进行确认,经营管理权利并不必然是股东权利,现王某及公司不予承认,黄某的股东地位很难得到确认。...
自然人股权转让的风险主要是自然人转让股权合同中存在的两方面涉税风险,一方面是个人转让股权的法律手续不符合税收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是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转让价格往往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即不符合税收法律规定的折价或平价条件,而因此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