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简介]
商业票据市场主要是指商业票据的流通及转让市场,包括票据承兑市场和票据贴现市场。
1.票据承兑市场。
承兑是指汇票到期前,汇票付款人或指定银行确认票据记明事项,在票面上做出承诺付款并签章的一种行为。汇票之所以需要承兑,是由于债权人作为出票人单方面将付款人、金额、期限等内容记载于票面,从法律上讲,付款人在没有承诺前不是真正的票据债务人。经过承兑、承兑者就成了汇票的主债务人,因此,只有承兑后的汇票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作为市场上合格的金融工具转让流通。由于承兑者以自己的信用作保证,负责到期付款,故若委托他人或银行办理承兑,需支付承兑手续费。在国外,汇票承兑一般由商业银行办理,也有专门办理承兑的金融机构,如英国的票据承兑所。
2.票据贴现市场。
票据贴现是指票据持有者为取得现金,以贴付利息为条件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转让未到期票据的融资关系。票据贴现可以使工商企业的资本从票据债权形式转化为现金形式,从而有利于资金周转,使资金循环顺利进行。贴现交易的工具是经过背书的汇票和本票以及政府国库券与短期债券。商业银行贴入票据,目的在于获取利润,一般情况下,会将购入票据保存到期,向承兑人收取票款,还复本息。如在实际经营中急需资金,商业银行可用贴入票据向中央银行再贴现,中央银行运用再贴现率来调节或控制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保持适当的市场货币供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