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全体股东另有约定,股东应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未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会作出不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红或变相分红的股东会决议,该股东会决议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货币的,应当认定为借款合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比例和持股比例是否一致属于股东意思自治范畴,可自由约定。但为了防止大股东或多数股东欺压小股东或者少数股东,只有公司全体股东同意才可约定股东的持股比例和出资比例不一致。...
在公司出现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向清算义务人(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系公司股东,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主张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
虽然全体股东在验资前出资已到位,但在公司登记前又将其中的一部分抽回,此时公司尚未成立。在此之前出资人设立企业的行为是民事合同行为,此时的出资行为形成的法律关系是设立人之间或设立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形成与登记机关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因此应定性为虚报注册资本。...
股东代替其他股东出资的情况下,不应按照虚假出资出力,应根据《公司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对该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而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提出决议撤销之诉。...